|
雷诺士合作伙伴及代理发展步骤说明
一、雷诺士渠道体系结构: 区域总代理:承诺销售额、保证不销售竞争对手产品,同时享受地方,由雷诺士公司颁发代理资质授牌并提供深层专业培训。 系统项目唯一供货商:不承诺销售额、享受系统项目供货保护,享有客户 资源报备制度下的客户保护。 服务合作伙伴:在获得雷诺士产品"服务资质认证"前提下,能够向客户提供应用及服务的销售型合作伙伴。 OEM合作伙伴:享有独立品牌的知名厂商、系统集成商等,雷诺士公司承诺保密合作关系,保证货源提供的唯一途径,不参与OEM合作伙伴市场的销售型合作伙伴。
代理、合作伙伴基本资质: ⑴ 有效企业法人 ⑵ 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技能 ⑶ 具有一定的市场及客户资源 ⑷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及健康的经营状况 ⑸ 良好的市场商德和商誉
二、雷诺士渠道发展流程说明: 合作伙伴和代理的发展手续: ① 提供相关资质证明(必提交项):公司营业执照(复印件或传真件)、税务登记证书(复印件或传真件)、雷诺士合作伙伴企业情况登记表; ② 签署《合作协议》或《雷诺士代理协议》; ·《雷诺士合作伙伴企业情况登记表》包含了"公司介绍"和"主要负责人简介"等信息。 ·公司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税务登记证书(复印件)可以为复印件或传真件。 ·雷诺士合作伙伴企业情况登记表以及两份合作伙伴或代理协议,应为盖章后的标准打印件。 ③ 雷诺士公司发放全国统一标准的代理证书。 雷诺士(常州)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部
|